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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蘇周連宗親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慶賀及協助會員婚喪喜慶並發揮團隊互助精神,履行本會章
程任務,特訂本辦法。
第一條:凡本會會員入會滿六個月以上,並依照本會章程確實履行義務者。
第二條:本會會員、配偶、直系親屬(限父母、子女),遇有婚喪喜慶等申請互助金。審查由理事會負責
辦理,有關申請事宜如下:
1.會員、配偶、直系親屬結婚致送禮金二千元整。
2.會員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死亡致奠儀二千一百元整。
3.會員家中遇有喜慶,送禮金二千元整。
4.會員意外災害,經證明屬實者給予慰問金二千一百元整。
5.會員傷病住院治療滿三天者始得申請,慰問金二千一百元整。(傷病住院依年度為?以一次為限)。
第三條:1.第二條第一項應附本會喜帖。
2.第二條第二項應附本會訃聞。
3.第二條第三項應附本會請柬。
4.第二條第四項應附里鄰長證明。
5.第二條第四項應附醫院住院證明。
第四條:本辦法經費由每年度編列預算支出,若不足時得以他項費用勻支。
第五條:本辦法依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工作計畫表實施要點辦理,於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表決通
過,並於95年度實施,並在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提報追認。